以京作、广作、苏作等为代表的明清红木家具,曾让人爱不释手却又苦恼于市场的鱼目混杂,近年来兴起的藏式家具同样遭遇这种尴尬,如今它却迎来尚属国内第一部地方性家具质量规范的标准。日前,为了保证藏式家具产品质量,减少不必要的质量仲裁和贸易纠纷,西藏自治区质监局首先制定制定了西藏地方标准《藏式家具通用技术规范》。其中规定了藏式家具的术语和定义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程序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使用说明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等。本标准适用于藏民族地区使用的藏式床、藏式组合柜、藏式茶几等家具,其它藏式家具可参照执行。
据了解,按照《藏式家具通用技术规范》的相关规定,藏式家具有它自身产品特点。在外观上,藏式家具与普通民用家具主要区别在于:藏式家具上大多采用雕刻工艺和彩绘图案;在用材上基材为实木锯材和实木板材;在制造工艺上,以榫接为主,采用油漆饰面,无软硬质覆面等方法装饰处理。同时,藏式家具产品必须符合GB/T3324-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》标准的要求。比如藏式家具中所主要使用的木材名称(包括实木贴面藏式家具的基材)及人造板类别,其他木质材料名称及其使用部位,应与藏式家具标识及使用说明书中明示的一致;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平整堆放,加以必要的防护,防止污染、虫蚀、受潮、曝晒。贮存时应按类别、规格、等级分别堆放。